第159章 最终判案!【四千字大章!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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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9章最终判案!【四千字大章!】

「对方律师,我请问。」

「死者,在以观音土饱腹的情况下。」

「外出,和野狗夺食,在垃圾桶中只为找几块发霉的面包和馒头,在你方眼中」

徐良身体前倾,眼眸压下,一双锐利的视线死死盯着张浩。

他的声音在众人耳旁响起。

「是偷窃?」

「是可耻的偷盗行为!?」

「请正面回答我!!!」

骤然间。

庭审现场气氛顿时凝重,现场之人开始小心翼翼呼吸,生怕吸气声过大引起他人的注视。

但相应的,他们脑海中也下意识浮现出徐良的询问

死者是偷窃

死者是偷窃!?

「我」

张浩面色一变。

以往他都只顾着给段飞鹏杜泽辩护,只想找到个角度。

眼下,被徐良如此发问他心情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!

将死者定为偷窃的小偷!?

张浩表情严肃,心情紧张,急忙开口说道:

「我的意思上,在法理上,死者的行为构成偷窃的行为!」

「他侵占了面包店的所有权!!!」

从法例来看,面包店垃圾桶内的东西,所有权并未经过转移,依旧属于面包店。

这时候,他人的触碰,便会导致侵犯所有权。

但.

「所以,哪怕只是一块发霉,常人见了绕道而走的面包,馒头甚至它被丢在垃圾桶,死者也不能捡走!?」

徐良的脸冷下,语气愈发生硬。

「即便他处于极度饥饿,哪怕要死!?」

东国有个法例叫紧急避险。

什麽是紧急避险?那便是在紧急时刻,如威胁到你生命安全的情况下,你可以为了躲避危险而做些出格的事。

比如。

当你被枪顶着脑袋,让你去偷钱,这时候你进行偷盗一事,在事后并不会被定义为小偷,又或是犯罪团伙。

又或是快要饿死时。

这时若是有一保护动物在身侧,你也可以将其杀死吃肉!

只不过死者.

「根据监控,以及口供显示。」

「死者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境地,对方并未达紧急避险的程度!」

张浩面色一扳,双手攥紧开口道。

「既不属于紧急避险,在法理上便属于偷窃!」

还在说偷窃.

石山揉了揉眉心,他并未遏制两人之间的争辩。

张浩提出的角度.哪怕是休庭也不行。

所以,眼下需要争出一个结果!

否则

泼天的骂名能把石山淹死!

想到这。

石山等人扭头看向原告席。

而此时。

徐良也站起身,他眼神中隐隐带有些许怒意,厉声质问。

「那我请问,法理有没有规定.」

「一个十岁孩子必须接受义务教育!?」

「法理有没有规定,需要给一个公民赋予最基本的人权!?」

「有没有规定」

「乞丐,也是人!?」

三声质问,顿时令张浩心头一跳,双眼瞪开。

根据法例来看,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,只要是东国境内的孩子,必须接受义务教育,期间学费由官方所出。

而死者呢?

当别的孩子还在上学,还在朗读时,他像一条老鼠一样混迹于城市的下水道。

没错,就像一只老鼠。

人人喊打的老鼠!

对方身上的气味,以及他的行为,会本能的令第一眼见到他的人所厌恶!

「不,我的意思是」

张浩绞尽脑汁,此时额头上渗出些许汗液。

「死者的特殊情况应特殊对待,并且,你方所说,与本起案子无关.」

「无关?如何无关了!?」

徐良步步紧逼,不给对方任何喘息的机会。

「我问你,死者在没经历义务教育的情况下,是否识得上面的字!?」

张浩心头一惊,正欲开口解释。

徐良却率先开口。

「不认识!」

「本案死者并不认识垃圾桶上,那『禁止他人触摸』的字迹!」

「那我再问,在不认识标语的情况下,死者是否存在主观偷窃意念!?」

在法例上,审判一个人主要要看两部分。

一,对方犯罪的后果。

二,对方犯罪时的主观意念!

而死者很明显。

他并不知道这标语,所以,他也只认为自己是在进行日常的翻垃圾桶,而非盗窃。

「从主观意念上,死者并不存在盗窃这一事!」

「对方律师,你方观点是在强词夺理,胡搅蛮缠,没有半分道理可言!」

徐良生气了,他的声音带有强烈的个人情绪色彩。

可现场没有一个人阻止。

「甚至,这是所谓『莫须有』的罪名!」

「你在往一个死人身上泼脏水!」

如果张浩所说,死者的行为被坐实.

那会发生什麽?

全东国将不会有任何一个乞丐和流浪汉!

有的,只有大片大片的小偷和窃贼!

他们所翻任何一个垃圾桶,都是带有偷窃意念,是违法,是犯罪,是屡教不改!!!

张浩满头大汗。

他咽了咽口水,将额头上的汗水抹乾,内心十分焦灼。

对方明明并未摆出证据,也没说出反驳的具体观点。

可给他的压迫却一点也不少。

为什麽?

因为大义!

没错,张浩看出来了,徐良这是跳出案子,想将他的话抬到一个很高的阶级,用大义来压他!

想到这。

张浩内心不断唾骂着,脸上却连忙开口反驳。

「对方律师,我再次重申一遍。」

「我方的观点为,被审者之所以死亡,是因被我方委托人误认为窃贼!」

他开始退而求其次。

自己的目标从不是攻击他人,而是扭转杜泽段飞鹏的杀人动机。

只要主观攻击变为意外致死,杜泽极有可能变成死缓.

虽说坐实死者是小偷更容易达到目标。

可在大义面前

他硬碰硬只能变成一地的碎玻璃碴。

「因此,双方才爆发出矛盾!」

张浩急忙大声开口道。

「而并非是我方被审人故意伤害故意攻击,才导致案发亡!」

「应当改判过失致人死亡!」

石山没开口,只是高坐在审判席,冷静看着。

徐良也没管法官。

他直接开口道:

「过失致人死亡?」

「真是滑天下之大稽!」

徐良此时单纯没有用任何法例来辨证。

他只是单纯在发泄自己情绪罢了,看着张浩,出口便是咄咄逼人!

「既然你认为被审人是过失杀人。」

「那麽,从今往后,是否其馀人在黑夜看到流浪汉翻垃圾桶,也可以将其以过失杀人将其杀害!?」

「法律是否有给他们赋予平等人权!?」

平等人权这才是最根本的!

「特殊情况应特殊对待!」张浩道。

「你有特殊对待吗!?」

徐良怒道:

「当一个人连饭都吃不起,连口乾净的水都喝不上,他没偷没抢,只能以吃腐烂发臭的垃圾维持生计时你没特殊对待!」

「当他不认识字的时候你也没特殊对待。」

「甚至,就连他从头到尾都未反抗,直到被当老鼠一样打死时,你也没特殊对待。」

「反倒是涉及到你方利益时,你却认真对待!!!」

徐良大声质问,伸手指着对方鼻子。

「我请问,究竟是特殊对待死者,还是」

「特殊对待两个刽子手!?」

「对方律师,我现在对你的职业道德持怀疑姿态!!!」

此话一出。

现场顿时精神一震,仿佛三伏天泡了个冰水澡。

之前他们被张浩的逻辑给搞的晕头转向没反应过来。

但眼下经过原告这麽一说.

他们这才回过神来。

对方分明就是强词夺理!

真若是以他的话来判,可没有半分特殊对待死者的样子

反倒是,在宽容被审人。

宽容两个虐杀他人的刽子手!

原本安静的场下此时也逐渐骚动起来。

「没错,特殊对待就要有个特殊对待的样子!」

「故意杀人还得被特殊对待?这分明就是强词夺理!」

「以后我看谁不顺眼杀了说我觉得他是小偷,难道这也是过失致人死亡?」

「这是无良律师!连最基本的道德都没有,说这话难道没问过自己的良心吗!?」

「.」

众人义愤填膺,语气中火药味逐渐激增。

是的。

张浩就是在强词夺理!

对方没有实证,其所有观点全是主观意念,唯一的作证便是垃圾桶上的标识!

可问题也来了。

有谁会认为,大半夜的看到个人翻垃圾桶,觉得他是在偷东西?

更别说见义勇为阻止对方了!

客观上完全和观点构不成!!!

既如此.那便和嘴硬没有半点区别!

此时。

所有观看电视的人也皱起眉来,眼神不善的看着张浩。

「我」

张浩语塞,他嘴唇蠕动片刻,终究是没话说了。

随即陷入沉默。

他自己也知道他的观点没有依据。

之所以还掏出这些话,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他想赢。

哪怕只是让死刑变死缓,对他来说也是极强的胜利!

但可惜。

胜负之心一旦绕开案子,那所做的所有事都是违背道德!

见此。

徐良深吸一口气,他压下对张浩的怒意,而是站起身,扫视一圈后,沉声开口道:

「尊敬的审判长,听审席在坐各位公民。」

「我可以以律所的信誉向各位进行担保,从2004年12月13日,我接下这起案子。」

「到现在,2005年,3月1日,近四个月的时间,我.」

「没有半分收入,之所以没酬劳也接案.」

没有收入?

话音落下的刹那。

现场稍稍一愣,下一秒,齐齐错愕住。

这世界虽然律师可以参与原告,可大多数也是要死者家属花费巨量资金的!

否则,谁愿意既承担责任,又没有半分好处的给你打官司?

更别提段飞鹏这案了。

在案件初,可没有任何一人能认为案子能打赢的!

接案,便是破坏口碑,纯纯将胜率往下拉!

直到14号检察院宣布案件由律师进行代理,所有人才感到震惊,纷纷猜测死者究竟花了多少钱,又或是吴勇究竟从哪整来的钱聘请徐良。

而眼下,对方竟亲口说

无偿!!!

「之所以没酬劳也接案。」

「因,13号晚。」

「受害者家属吴勇曾跟我说过一番话。」

「他们这些人,生来就低人一等,自认不是人,甚至是拟人。」

「从有意识的那一刻,他们便不会幻想自己的未来,因为拥有未来是一种奢望,或许今天会死,也可能明天会死。」

「唯一的念头,就是活过今天,再活一天,然后继续苟延残喘。」

「为了这个目标,他们不会有任何尊严!」

「吃泔水丶和野狗夺食,又或是钻入肮脏的下水道,这些都习以为常。」

「想活,就得忍,忍不下去便没得活。」

「我相信,死者在死之前,或许幻想过,他不推被审人那一下,不反抗,忍下去,哪怕被打的头破血流,等到被审人没了乐趣,或许就不用死,他可以继续像条野狗苟延残喘」

徐良沉声开口。

随着他的声音缓缓落下,现场众人竟在没法官管理的情况下,渐渐安静下去。

直到最终法庭只有他的声音在回荡。

最终.

「法例赋予他们与公民平等的人格。」

「即便社会否定他们生存的权利」

「但我方仍认为.」

说着,徐良顿了顿。

他吐出最后几个字。

「至少,他应当以一个东国公民的身份死去,而行凶者,也将以杀害东国公民被判罚!」

「如若对方律师依旧固守己见.」

「我方愿陪将案子进行到底!」

话毕。

徐良便将麦克风推到一边。

他不再开口,只是默默坐在原告席位。

话毕。

现场没有一片声音,只是安静着。

谁都没想到吴勇等人的生存环境竟如此恶劣,与之对比的,又是段飞鹏那养尊处优的环境。

两者之间的对比,令人感到愈发的沉默。

被告那边也没说话。

良久,

审判席上的审判长石山动了。

所有人下意识看向他。

无论怎麽说,双方又或是呈现出怎样的证据,最终,定罪的法官。

若是对方不认可,哪怕徐良说的天花乱坠也没有丝毫作用!

而石山的态度

他冷着一张脸,看不出半分情绪。

石山看向被告,「被告方,是否还有话要讲述?」

张浩张了张嘴唇,最终却也是什麽话都没说出来,只是摇摇头,开口道:

「没有。」

闻言,石山点了点头。

「本案,被告方所递交观点,本案.」

他顿了顿,随即继续道:

「不予认可!」

「二审.」

「维持一审裁决!!!」

(本章完)

死刑变无罪?谁叫他做侦探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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